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继承 > 遗产的处理 > 撤销公证遗嘱是否需要递交遗嘱原件

撤销公证遗嘱是否需要递交遗嘱原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13 11:10:53 人浏览

导读:

什么是遗嘱,我们认为的是家中老人在生前所立下的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叫遗嘱。当家里面的老人去相关机构进行公证遗嘱,却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去公证了。撤销公证遗嘱需要去哪里撤销,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撤销。那么撤销公证遗嘱是否需要递交遗嘱原件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撤销公证遗嘱是否需要递交遗嘱原件

一、撤销公证遗嘱是否需要递交遗嘱原件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是不允许撤销的。可以通过重新办理一份公证将原有的公证遗嘱进行撤销或变更,如在遗嘱公证后,又另外再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则在二份遗嘱间对同一财产的继承上应以后一份遗嘱为准,实际上就是对前一份遗嘱的部分变更或撤销。

二、撤销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人需要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亲自到办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因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证处申请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请原公证处派公证员到其住地办理。申请时,遗嘱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遗嘱公证书,讲明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的原因和理由。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提出申请,到原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三、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二)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三)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撤销公证遗嘱是否需要递交遗嘱原件”的相关法律。当我们因为一些情况需要撤销公证遗嘱时,我们需要去进行公证的相关部门去撤销遗嘱公证,然后重新办理新的遗嘱公证。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