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继承 > 遗产的处理 > 继承债务的法律规定

继承债务的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7 10:11:21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一般都会有相应的法律依据。那么,关于继承债务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呢?债务人死了债权人怎么办?继承人如何不继承债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继承债务的法律规定

  一、继承债务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债务人死了债权人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他的债务不会因此消灭。我国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点,债权人追讨债务,首先看的是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要看债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即向死者配偶追偿,从死者遗产内偿还,如债务有担保的,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此还款责任。另外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继承人,如果继承人放弃遗产,则可不负责支付死者依法应支付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三、继承人如何不继承债务

  不继承债务可以出具放弃继承证明,放弃继承财产也就意味着放弃债务。

  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是放弃受遗赠的一种表示方式。

  (一)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

  (二)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继承债务的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继承人放弃遗产的继承,也就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