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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合同生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6 10:32:09 人浏览

导读:

相信大家都知道,有的合同生效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要件才能生效。比如说,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那么,抵押担保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抵押担保合同生效条件

  一、抵押担保合同生效条件

  (一)抵押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

  (二)抵押合同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抵押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

  (二)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

  (三)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四)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法律规定,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部分再行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五)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在法律文书生效以后订立抵押合同;或经核实尽管有银行贷款,但企业不是在财产抵押后贷款的;或贷款中银行资金不到位的,抵押合同无效。

  (六)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系保证合同的一种,是一种从合同,它以担保的主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条件,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

  (七)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法律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未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由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强制执行的物品,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有其他诉讼保全的财产等,均不能作抵押。

  (八)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如用财产保险单作抵押的,财产保险单的价值体现要依附于其他事件的发生,它本身不是有价证券,也不是可以折价或变卖的财产,故不能用于抵押。

  (九)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

  三、反担保合同设立的条件

  反担保合同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三)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四)反担保适用担保的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抵押担保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抵押其实是有风险的一个行为,如果因为突发情况不能及时归还的话,就会失去抵押的东西,所以在作抵押之前大家还是要慎重考虑。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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