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不能履行
导读:
合同的签订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经常可见,但是合同的履行是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的,有的合同是不能够履行的。大家是否知道什么合同是不能履行的呢?那么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你了解一下关于什么是合同不能履行?希望可以解答你的疑惑哦。
(一)合同标的已灭失。
(二)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三)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四)合同无效等情形,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条款无法履行,如果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属于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事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或依风险负担规则处理,或依违约责任规则处理。
不能履行还有永久不能履行与一时不能履行之分。前者指在履行期限或者可以为履行的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后者则为在履行期满时因暂时的障碍而不能履行。永久不能履行如属嗣后不能履行,则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在继续性合同场合便成为部分不能履行,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件。一时不能履行因债务人在不能履行的暂时障碍消除后仍不履行,可以成为迟延履行,可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
履行是否可能,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判断,而不能仅凭债务人的观念加以断定。凡依社会观念认为债务事实上已无法强制执行,即属于履行不能;即使尚有履行的可能,但如果履行将付出不适当的代价或冒有生命危险,或因此违反更重大的义务,则依诚实信用原则,也应认定为履行不能。但履行不能不包括下列情形:履行困难;债务人缺乏资力;选择之债中尚有可选择的给付;货币之债和利息之债。
综上所述,合同的履行是需要达到一定条件的,有很多情况下合同履行是不能履行的,我们需要了解清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什么是合同不能履行的详细解答,若大家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有关方面的内容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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