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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是否有效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9 16:36:47 人浏览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遗嘱一旦公证之后会一直有效的。只要是成年人且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对自己的财产通过遗嘱进行支配。遗嘱生效的时间是,立遗嘱人死亡之后,那么公证遗嘱是否有效期?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证遗嘱是否有效期

一、公证遗嘱是否有效期

公证遗嘱是一种法定的遗嘱形式,没有有效期的限制,只要立遗嘱人自己不变更或撤回,就是一直有效的。立遗嘱人可以通过另立遗嘱或者书面解除前述公证遗嘱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变更遗嘱,来变更或撤回此前立的公证遗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遗赠协议,那么立遗嘱人死亡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表示接受遗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公证遗嘱的注意事项

(一)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二)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三)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三、公证遗嘱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立遗嘱人必须带嘱文本、户口薄、工作证、产权证等,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员前往立遗嘱人所在地办理。但不管在何处办理公证,遗嘱人都要当着公证员的面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如事先已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的,应向公证员证实确实是本人的签名盖章。

立遗嘱人生前改变主意,撤销遗嘱或对原遗嘱进行修改补充的,另立新遗嘱进,立嘱人应向原来证明遗嘱的公证处提出,并在原立的遗嘱中注明撤销某年、×月、×日、×号公证书证明的遗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公证遗嘱是否有效期“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遗嘱人也可以不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没有遗嘱执行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况且还有法律保护。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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