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施工合同无效
导读:
要使签订的施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相应的合同法规定,例如合同不能违反法律与公共利益,合同当事人要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等等,如果不符合法律签订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那么哪些施工合同无效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无效情形之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施工方依法应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禁止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或个人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二)无效情形之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同样原则性的规定,即禁止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借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无效情形之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必须进行招标的三类工程项目及六种中标无效的情形。
民事法律后果之一:折价补偿,即工程验收合格时参照合同约定工程价款折价补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修复后验收合格(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法院应给予支持。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之一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但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将其劳动和建筑材料已经物化到建筑工程上了,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不具有返还财产的可能性,因此只能采用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上述司法解释采用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作为折价补偿的原则,而没有采用以工程定额为标准,通过鉴定确定建设工程价值的补偿原则。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如何审查
(一)对发包方应审查的内容
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如,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该项内容是发包方的义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就如实载明。
(二)对承包方应审查的内容
资质、资格情况:承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及相应资质,避免合同无效;
施工能力:与资质也存在相关性,主要审查承包方是否超越资质签订合同,否则合同可能无效。另外承包方施工能力也关系到合同是否能够如期交付;
社会信誉:主要考察企业的诚信和信誉;
财务情况:关系到合同履行的效率,直接影响到发包方后期对业主的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哪些施工合同无效”的相关法律。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签订合同时违反了相关的合同约定或者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这些施工合同无效。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包括了违法分包的、非法转包的、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等。施工合同中属于承包人的义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的、接受发包人的监督、达到发包人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和城镇建设越来越重要,所以需要施工的地方就越来越多了。但是在施工前要与对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完之后才能开始施工工作。那么
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无效情形的,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是合格的,可以根据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补偿承包人。那么无效施工合同的类型有哪些?施工合同需要开外管证吗?建
为了正确的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有效解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新出台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三。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
合同交底在日常生活中不是那么的常见,一般发生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程序当中。那么,建设工程合同交底目的是什么呢?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建设工程而言,很多时候人们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往往会涉及到很多纠纷,那么你知道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解释是什么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