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合同 > 合同通则一般规定 > 什么叫拒签合同

什么叫拒签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7 13:31:02 人浏览

导读:

什么是拒签合同,拒签合同的当事人是哪些,是否是合同当事人,拒签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拒签合同之后怎么办。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什么叫拒签合同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什么叫拒签合同

什么叫拒签合同

(一)真实存在的合法有效的债务

合法有效的债务的存在是可以构成拒绝履行的前提,如果根本没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就谈不上履行,就没有拒绝履行的问题了。

(二)债务人履行合同仍然可能

债务人必须仍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才是拒绝履行合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不能,那么,不构成拒绝履行。

(三)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合同

拒绝履行合同的表示,可以是直接明示的方式,也可以是仅仅以行为的方式,只要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的表示是明确的、肯定的即可。

(四)要求债务人有主观故意

拒绝履行合同,要求是债务人明知债务的存在,而且其有能力履行债务,却故意不履行。对于债务人主观状态,不需要债权人举证,而由法庭根据具体事实作出裁量,债权人只需举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可以了。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

拒绝履行合同的构成,还包括债务人是无正当理由的,如果说债务人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就不会构成拒绝履行合同。

二、拒绝履行合同后果

合同约定的日期届满,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是严重违背合同承诺的行为,会给合同对方带来损失,必须要承担其应得的法律后果,包括: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守约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四)在双务合同中,合同一方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后,不得援引同时履行抗辩权。即使合同对方当事人有先履行义务时,其仍然有权拒绝先履行。

三、违约责任的明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阐述,拒签合同的条件是有合同存在的前提,如果合同无法存在,那么也不存在拒签的情形。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什么叫拒签合同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