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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承租人怎么签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3 13:10:36 人浏览

导读:

租赁合同的主体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出租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并获得租金收益,承租人则会获得该物的使用权。有时会出现有多个承租人的情况,那么多个承租人怎么签合同?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多个承租人怎么签合同

一、多个承租人怎么签合同

书写内容主要包括: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姓名、身份证号,所租赁房屋的具体地址,租赁期限,租金额及交付方式,保证金的约定,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甲乙双方签章,注明合同签署日期等。

二、签订租房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正式建立租赁关系的凭证。签订租约必须交验房屋分配单位核发的“房屋分配通知单”或“换房协议书”,必须交验本市居民正式户口,立约人以“房屋分配通知单”或“换房协议书的姓名为准。

(二)房屋合同契约要按照统一规定的填写方法填写,不得擅自变更。如有保留租金、合同厨房、而所或其他另有协议的内容,要在租约的“附记”栏内填写清楚,以免造成租赁纠纷。

(三)在用户进住房屋时,要会同用户到房屋现场核对房屋装修设备,并向用户点交。核对点交无误后,填写“装修设备保管单”。填写方法要按照装修设备登记说明的要求。用户进住后自己又安装的设备不计在内。

(四)房管员为了掌握住户的基本情况,要建立“住户人户手册”,反蚋房产租赁租住户的其本情况。

(五)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立约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如双方同意,也可以办理公证。

(六)起租日期按照进住的不同情况确定。新接管的房屋按接管通知确定的日期起租;新增加的房屋按批准进住日期起租;调换房屋,订租日期要衔接;新分配户。根据分配批准办理准住手续之日起租。

三、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续约条款吗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续约条款但不可以无条件续约。到期是否续租应由双方协商,任何一方都无义务配合多方续租。

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多个承租人也只需写明合同必备要素后签字盖章即可,但也可以以一个人的名义租下该物,具体需要与出租人协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多个承租人怎么签合同的相关知识,如您还有疑惑,请咨询法律快车平台的律师,他们会为您给出更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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