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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7 10:44:08 人浏览

导读:

在继承案件中,继承的顺序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依次继承,那么在继承案件的纠纷中,继承案件的当事人必须要到庭吗?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我国法律在继承权上还有哪些规定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继承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吗的相关内容。
继承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吗

  一、继承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吗

  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委托律师出庭的,当事人是可以不出庭审理案件的。

  二、什么是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一)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继承权的特征: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什么是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权的丧失,又 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有关继承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吗、什么是继承权以及什么是继承权的丧失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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