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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10:07:16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在物权里面一般包含了动产与不动产两个内容。比如说房屋就是很典型的不动产,而汽车就是典型的动产。那么,不动产物权包括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动产物权包括哪些

  一、不动产物权包括哪些

  不动产物权是指权利人基于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即依法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凡建立于其上的物权均为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包括六种权利,分别是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和抵押权。

  我国的民法典除对永佃权、典权没有规定外,对其他不动产物权均有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其公示方法;依法律行为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方始牛效。非依法律行为发生变动者,未经登记,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二、不动产登记机关因错误登记产生的赔偿谁担

  不动产登记机关因工作人员的错误导致登记错误的,给不动产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对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是国家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三、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屋需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

  (七)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八)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九)属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

  (十)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为原件;

  (十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动产物权包括哪些的相关知识,以上的内容就是和不动产物权包括哪些有关,从而我们可以知道常见的不动产物权纠纷的例子有四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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