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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人私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19 12:33:01 人浏览

导读:

如今电动车成为大家的代步工具之一,但在道路上电动车与行人之间是比较容易出现碰撞的。尤其是在一些十字路口,有的电动车驾驶员驾车往人群中开去,这一行为是十分危险的。那么电动车撞人私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电动车撞人私了

  一、电动车撞人私了

  以实际支出为准,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愈拒不出院赔偿问题

  受害人如果伤愈仍拒不出院的,不仅会因住院时间加长而增加住院费,与之而来的还伴随着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项目的一并增加,这对于赔偿义务人而言,是不公平的。因此,在受害人有意进一步扩大损失,而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赔偿义务人可以通过对受害人的伤情鉴定、医院的诊断书等有效证据进行质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受害人增开与伤情无关的药物时,通过对受害人的伤情情况与所开药物进行比较,就可获知增开的药物有无必要性和合理性。但是对于所增开的药物,受害人不存在故意扩大损失的目的,而是医院的做法并且受害人对此不知情时,此部分责任将不能由受害人来承担。

  三、撞人私了后交警还管吗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报警的。但由于事故现场已经被破坏,所以一般很难划分责任,除非你保留了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记录等。

  一旦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电动车撞人私了的相关知识,电动车与行人相撞是否需要赔偿根据行人的受伤程度如何来决定,如果需要就医的,可以以医疗治疗的票据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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