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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人车扣了什么时候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0 16:29:07 人浏览

导读: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交警无法及时划分责任的情形,车辆可能会被扣押,在该种情况下,扣留的时间是多久,扣留时间到后自己去取车吗?需要什么手续?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交通事故伤人车扣了什么时候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交通事故伤人车扣了什么时候给

交通事故伤人车扣了什么时候给

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65天;但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此种情形下,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二、扣留车辆时的注意事项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扣留车辆不得扣押车辆上的货物

1、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1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一般扣留时间为25天,在特殊情形下,可以申请延长扣留时间,但是需要上一级公安机关严格的批准手续。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交通事故伤人车扣了什么时候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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