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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2 12:20:56 人浏览

导读:

国家对土地管理有专门的法律,这是促进土地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方式,毕竟土地对我们国家来说是第一重要的资源,关系到群众的口粮问题等。不过,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权是有不同的,需要加以区别。所以,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如何?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

一、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

(一)权利性质不同

1、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二)权利内容的不同

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

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

(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

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

(四)继承方面的区别

1、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2、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死亡,则其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可以继续耕种,但是林地可以继承。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这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个人不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挂钩,只要农户家庭存在,农户内部的人员流动及变动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和范围。如当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死亡,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侵权纠纷和确认纠纷不同,侵权纠纷的争议焦点是当事人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权益的归属是明确的。确认纠纷的争议焦点是当事人权益的归属,在纠纷解决前,当事人的权属处于不确定状态。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案件,前提是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比如当事人提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者提供了土地承包合同,如不能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就不能按照侵权纠纷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要素是承包方使用、收益的权利,当事人之间对使用、收益权有争议的,应该认定为确认纠纷,而不是侵权纠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等相关法律知识。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在权力性质、权利内容、继承等方面都是有区别的,虽然一般容易混淆,但是我们还是要能清除其中的区别。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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