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宅基地使用权 > 宅基地怎么赠予

宅基地怎么赠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1 11:44:10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公民对于宅基地享有的仅仅是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归属于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宅基地赠予赠予的是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解答宅基地怎么赠予的问题。

宅基地怎么赠予

一、宅基地怎么赠予

1、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2、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3、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4、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并且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二、宅基地使用权设立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一规则将“一户一宅”政策定为明文。这里,“一户一宅”指的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这里的“户”是农村自然户而非农村承包经营户。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

5、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宅基地可以赠予的只是使用权,需要首先赠予人和受赠人都符合法律规定,其次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赠予登记备案,更改使用权人的名字,并办理其他手续即可。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宅基地怎么赠予的详细知识,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