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侵权责任 > 损害赔偿 >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哪个部门执行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哪个部门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9 16:32:42 人浏览

导读:

在婚姻生活中,有的家庭会出现家暴行为,为了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保护令。那么,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是由哪个部门发出的呢?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哪个部门执行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哪个部门负责发出的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人民法院负责发出的。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二、可以通过哪些方式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

  3、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4、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

  5、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6、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7、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三、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如何处理

  对于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形,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生活中遇到被威胁恐吓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报警的,相关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则会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哪个部门负责发出的的相关知识,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人民法院负责发出的强制措施。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