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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复垦后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0 14:21:1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国农村宅基地,在一般情况下它的归属是属于所有权人的同时也要尊重我国法律法规,那么对于宅基地复垦后应该归谁所有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宅基地复垦后归谁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宅基地复垦后归谁

一、宅基地复垦后归谁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的归属保持不变,归属于原所有权人。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村民小组、村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所有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归谁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的归属保持不变,归属于原所有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村民小组、村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所有权的归属。 同时《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287)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国有土地国或集体土地,原土地所有权原则不变。因此,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的归属保持不变。

三、农村宅基地补偿归谁所有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补偿归村委,房屋的补偿归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宅基地复垦后归谁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农村宅基地来说,他在进行征收的情况下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颁发补偿费用,对于宅基地复垦它一般是归原所有人所有。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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