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证件是什么
导读:
监护人是我国对于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监护人具有法定监护资格,同时也具有相应的监护证明、监护证件,那么监护人的证件、证明都包含什么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解答监护人证件是什么的问题。
我国监护人证明大体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监护人证件、证明是为了证明监护人具有监护资格的书面文件,一般可以到被监护人的户籍地、住所地公安机关进行开具,用以证明监护关系的存在。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监护人证件是什么的详细知识。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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