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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解除的操作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1 13:11:18 人浏览

导读:

建筑工程是非常复杂的,施工阶段非常关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期限、工程质量、工程交付、违约责任等合同内容,现实当中也有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建设施工合同解除的操作流程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设施工合同解除的操作流程

一、建设施工合同解除的操作流程

(1)催告的内容及方式。

当发包人出现列举的违约行为并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施工单位并不能当然取得合同解除的权力,而需首先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催告,在进行催告时应注意以下环节:首先,催告的内容必须明确。催告中不仅应明确指出发包人的违约行为以及要求其履行义务的具体合理期限,同时也必须明确告知发包人在其仍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将行使合同解除权以解除合同。其次,催告的方式必须可以证明。由于《民法典》并未规定催告必须采取书面方式,因此口头形式、数据电文等形式也可能作为催告的方式,但必须注意的是,无论采用何种催告方式,都必须注意保留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一般而言,书面催告易于固定催告的内容及保留对方签收的证据,应尽量采用。

(2)解除通知。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另外,在示范文本通用条款44.5条中还规定,合同一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以方时合同解除。因此,合同解除条件满足后施工单位仍须向发包人发出解除通知,对该通知也同样应明确内容,并注意保留通用送达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二、施工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一些

(一)承包人可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的情形:

1、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

4、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的情形

1、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

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2、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4、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5、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三、施工合同解除后保证金能退吗

合同解除后履约保证金能不能退还,要依据合同解除的原因而定,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应该退还保证金,如果是支付保证金一方原因造成的不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建设施工合同解除的操作流程”等相关法律知识。解除合同必须是符合条件的,有违约事实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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