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总则 > 自然人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怎么确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9 13:10:20 人浏览

导读:

未成年人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所以需要有监护人,还有一些成年人可能也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也是需要有相应的监护人的,对于监护人的确实也是有规定的,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怎么确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怎么确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怎么确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按亲权来确定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以下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排列顺序依据亲疏关系)。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二、法定监护人可以指定吗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可以将民法通则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

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属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怎么确定”全部内容。综上所述,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