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是什么意思
导读:
公民有效的民事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并不是所有成立的民事行为都是有效的,也有部分民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却不被法律所认可,是无效的,不能产生任何效力。无效民事行为是什么意思?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具有以下几种特征:
1、自始无效,指自该行为开始起就不被法律认可;
2、当然无效,指无需任何人主张,也不待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即无效;
3、完全无效,指民事行为虽然具备了全部成立要件已经成立,但因为欠缺生效要件而实际上完全不发生当事人所欲发生的法律效力;
4、确定无效,指该行为不仅成立时不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也绝对没有再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
(一)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如17岁的少年设立的遗嘱无效、精神病人抛弃所有权的行为无效等。因行为人无意思能力,其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无效;
(二)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意思的形成自由和意思表示自由是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若在意思形成和表示过程中欠缺自由甚至完全不自由,按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则应属无效,不能依照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效力;
(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该行为须具备下列条件:外部表示与内心意思不一致、表意人与相对人恶意通谋、具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目的;
(四)伪装行为。即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比如,签订虚假的租赁合同,将租金摊入成本以逃避税收;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所谓违法行为,不仅指违反民法规范,也包括违反其他部门法的规范,同时包括违反国家政策等。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和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无效民事行为是什么意思”等相关法律知识。无效民事行为是与法定的民事行为相冲突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无效民事行为是要承担一定法律后果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我们的生活的当中,我们都知道我国的法律是非常多的,往往民事是与我们最接近的,很多的人也是比较了解,那么民事行为无效是什么意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
法律虽然规定自然人从出生开始就具有了各种各样的权利,但是那只是抽象意义上的,想要让权利真正的在生活中发挥作用,还必须要拥有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行为以产生自己期
民事法律行为是可以个人设立法律关系,以及对其进行变更或者终止的行为。那么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形式呢?什么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呢?我国法律对此有何规定呢?以下就是法律快
无效民事行为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违法相关法律的、恶意损害国家、集体等的利益等的民事行为,都是无效民事行为,它有自己的认定条件。具体而言,什么是无效民事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民事行为不合法的时候,自始至终都是无效行为,因此就不会产生任何的法律效力。那么民事行为无效的具体含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浅谈无效民事行为刘蕊一、无效民事行为概念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8条第2款规定
无效法律民事法律行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能力人,以欺诈,胁迫手段实施,损害国家,社会,他人利益的行为都是无效民事行为。指民事行为的主
民事行为类型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三种类型。民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履行一定的义务或者行使一定的民事权利的行为,民事行为的行使需要依据我国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很多时候作出的民事行为,往往是存在无效的情况的,那么你知道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几种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