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一定要结婚证么
导读:
过户一般是不动产的权属转移的法定程序,其类似于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要遵循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使不是夫妻关系也可以完成过户。因此,过户并不一定必然需要结婚证。更多关于过户一定要结婚证么的相关问题,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内容。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取得了车辆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把该车辆或者不动产过户到两人名下。以车辆过户为例:车辆过户需要夫妻双方提供各自身份证明,带齐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或过户票、需要购置税小本等材料,共同到当地交管所申请办理过户即可。由此可知,过户并不一定要结婚证,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完成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离婚时,法院应该按照上述规则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过户一定要结婚证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过户需要夫妻双方提供各自身份证明等材料,共同到当地交管所申请办理过户即可。由此可知,过户并不一定要结婚证,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完成过户。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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