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权属于人格权吗
导读:
我国法律规定的人格权有很多种,比如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等等都是属于人格权,这是属于公民的特有的权利,是不能够轻易去侵犯这些权利的,那么受教育权属于人格权吗?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格权不包括受教育权。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它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但主要是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在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指公民有获得文化科学知识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的权利,而且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并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教育文化方面的权利以及特定人的权利等。受教育权属于享有教育文化方面的权利。
受教育权主要有如下类别和内容: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侵害受教育权的具体表现实际上就是侵害了他人通过教育获得人力资本并最终获得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具体来说,也可以是说公民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受侵害:如:适龄儿童和少年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没有予以保证国民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没有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收学费;父母不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剥夺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外界因素干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等 。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受教育权属于人格权吗、受教育权包括哪些权利等的相关的内容,相信应该也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对于我国的教育权在一般情况下面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救济,并且对于我国的教育在进行处理过程当中,也是需要结合未成年的实际素质来进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
其实在生活中,我们都受过很多教育,所以每个人都是受教育权的主体,但难道我们没有读书就没有受过教育吗,读几年数才是受完教育呢,那么受教育权是由什么决定的?下面由法
谈起妇女受教育,我们都会觉得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其实不然,学校教育从前是与妇女无缘的。在妇女要求平等与解放的奋进中,女子教育权利的获得走过了一个漫长的历程。谈起妇
人权框架下的受教育权理论初探彭晶李楠(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摘要:受教育权是公民根据宪法规定而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人权。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已具
在我国侵犯他人名誉构成犯罪一般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包括国家机关在法定范围内影响到特定人员名誉、为了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影响到他人名誉
本文主要讨论了当众警告别人是小三是否构成名誉侵权的问题、名誉侵权的表现形式,包括侮辱、诽谤以及新闻报道失实等。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可以阅读本文,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相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