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护人到哪里
导读:
监护制度是我国法律面向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护制度,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依顺位确定监护人即可,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指定监护人,那么去哪里申请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解答指定监护人到哪里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很明显,指定监护人需要向法院或者被监护人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申请,由法院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指定监护人。
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典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
指定监护的权利在于法院以及村委会、居委会,对监护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或者村委会、居委会申请指定监护,其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指定监护人。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指定监护人到哪里的详细知识。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对于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来说,都是需要监护人的,在监护人相互推脱时,就会有相关部门指定监护人。那么,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是怎样的?指定监护人的申请是怎样的?老人
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那么,指定监护人的权利包括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解答。指定监护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授权委托公证收费标准因地区及公证事项而异,通常较为亲民。常见公证事项如出生、身份等收费较低,而涉及经济利益的公证则稍高。具体费用需遵循当地规定,确保合理透明。
民事纠纷处理快慢取决于纠纷复杂度和双方合作意愿。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各有特点,选择适合的方式可快速解决纠纷。本文将详细解析民事纠纷处理方式和诉讼流程,助
民事判决生效后,虽存在重新审判的可能,但条件严格。当事人可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申请再审。再审期间原判决或裁定执行不停止,需谨慎对待。
版权保护不仅是维护创作者权益,更是推动知识文化繁荣的关键。本文深入探讨了版权保护的意义,包括促进知识积累、文化交流、提高全民素质,以及维护法律秩序和经济安全等方
合同与收据的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效力高于收据。当两者内容冲突时,应以合同为准。但收据仍是交易完成的重要证据,需妥善保管。合同的生效是合同关系得以确立的重要前提。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