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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结婚证离婚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8 17:19:30 人浏览

导读:

我国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那么外地结婚证离婚怎么办?写了离婚协议书就算正式离婚吗?离婚起诉什么情形下归被告所住地法院管辖?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外地结婚证离婚怎么办

  一、外地结婚证离婚怎么办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结婚证丢失证明;

  (三)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四)双方近期合影照片。

  二、写了离婚协议书就算正式离婚吗

  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并不代表离婚的,还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手续。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离婚起诉什么情形下归被告所住地法院管辖

  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为管辖法院,通常包括以下情形:

  (一)原被告均在籍贯地居住的,被告住所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二)双方离开住所地,被告有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以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三)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被告所在团级单位驻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四)双方户口均被注销的,以被告居住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五)双方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监禁未满一年的仍以被告居住地法院为管辖法院。监禁满一年的,以被告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外地结婚证离婚怎么办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当事人结婚证遗失、损坏的,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向原登记机关所在地区(县)民政局婚姻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离婚证。大家如果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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