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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把孩子接走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0 17:31:42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离婚虽然在形式上很快地结束了一段婚姻关系,但夫妻之间的感情或憎恨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结束而结束,只能随着岁月流逝而逐渐淡薄。有孩子的家庭中,离婚后对方行使探视权把孩子接走了怎么办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探视权把孩子接走怎么办

  一、探视权把孩子接走怎么办

  针对探视权,法律的规定是很宽泛的,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关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次数及方式已双方协商为准。所以一般在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生活的情况下,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协商好,是可以将孩子接走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还能要求子女赡养吗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能要求子女赡养。赡养权是基于父母子女的关系而产生的,是一种身份性权利,不会受到婚姻关系的变化、婚生与否等因素的影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抚养子女搬迁城市是否增加抚养费

  子女搬迁到其他城市,造成生活成本增加,而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探视权把孩子接走怎么办的相关知识,针对探视权,法律的规定是很宽泛的,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关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次数及方式已双方协商为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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