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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能买卖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4 08:45:46 人浏览

导读:

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流程虽然严格,但只要按照手续办理,还是可以得到集体用地的使用权的。有些企业可能想要将建设用地买进来然后进行建设。那么,集体建设用地能买卖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可以有所帮助。

集体建设用地能买卖吗

一、集体建设用地能买卖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进行交易的,所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不能买卖的,但使用权是可以交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建设用地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包括建设用地的管理、定额、审批、和许可等几方面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和技术的综合手段,来配置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用地单元的用地关系,保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需要,严格控制农业用地向非农业用地转变而采取的各项管理措施,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建设用地管理的主要工作是:

1、研究编制各类建设用地的中长期用地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并监督实施;

2、依法办理土地的征用、划拨,城镇国有土地的出让工作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监督管理;

3、清查处理违法用地和违章用地;

4、制定、完善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

5、组织制定国家建设项目和乡镇用地定额指标的编制和实施。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来执行。

三、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集体建设用地能买卖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买卖,但是集体用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对于建设用地的管理是有严格的审批程序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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