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物权 > 国家、集体、私人所有权 > 废弃公路所有权归谁

废弃公路所有权归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3 11:40:40 人浏览

导读:

公路作为我国交通运输的重要载体,国家对于公路的建设一直是大力支持以及积极建设,那么在新公路建设好以后,以前的旧公路或者废弃的公路的所有权归谁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废弃公路所有权归谁的相关内容。

废弃公路所有权归谁

  一、废弃公路所有权归谁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废弃公路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二、什么是所有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能。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

  三、所有权的特征

  (一)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三)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

  (四)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五)所有权具有永久性。这是指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

  (六)所有权具有观念性。

  (七)所有权具有平等性。所有权作为私权,其法律地位应当无差别给予保护的物权属性。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有关废弃公路所有权归谁、什么是所有权以及所有权的特征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