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租赁合同需要带什么资料
导读:
我们在租房的时候会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当中需要注意到租房租金的约定部分、租房押金退还的约定部分以及租房合同起始时间终止日期的约定部分。我们在租房的时候需要携带身份资料,那么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企业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什么证件是没有法律规定的,出租人可以查看企业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年度公示等的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一)经营性用房: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是在北京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住宅用房:
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
没有和对方签定书面合同,如果对方承认有口头合同,对方和原告说的合同保持内容一致,对方不赖账,因为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原告最好提供录音或者录像证据,还有原告和对方有履行该合同来往的票据等证据,有经济纠纷了,带着证据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签租赁合同需要带什么资料的相关知识,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企业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什么证件是没有法律规定的,出租人可以查看企业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年度公示等的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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