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申请宣告死亡权
导读:
人有生老病死,任何人都是面对死亡的这一天,而在法律关系上,要宣告一个人死亡,不是说一下或者默认就可以,还有一些自然人下落不明的,可以申请宣告死亡,当然不是谁都可以申请的,那么,谁有申请宣告死亡权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只有利害关系人才可以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申请宣告失踪没有先后顺序,只要是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死亡有先后顺序之分,顺序在前的人没有申请宣告死亡的,后面的人不得申请宣告死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人发生法定的宣告死亡的时候,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的顺序是有法律规定的。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是有顺序要求的。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只要前一顺位的申请人不同意申请死亡,那么法院就不可以宣告死亡。
1、申请人应当是同失踪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申请人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债权人以及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
2、失踪的时间或者失踪的情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二年。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如果某公民下落不明已满四年,在这种情况下,被申请宣告的人下落不明的时间既符合宣告失踪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期限,是宣告该公民死亡还是宣告该公民失踪,取决于该公民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3、申请人必须递交申请书。
申请人不能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者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申请人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4、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失踪或者死亡,应当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此类案件由下落不明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也便于人民法院审查和认定事实,作出裁决。
5、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
(1)下落不明满4年;
(2)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起满2年;
(3)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
6、须由人民法院宣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谁有申请宣告死亡权”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只有利害关系人才可以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而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的权利是有先后之分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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