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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质押车怎么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5 13:54:03 人浏览

导读:

质押,是债务人为了保证债务及时履行,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质押的标的物需要是动产,最常见的就是车。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行使质押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有关个人质押车怎么卖的知识供您了解。

个人质押车怎么卖

  一、个人质押车怎么卖

  1、质权人的债权到期后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就质押的权利优先清偿其债权,质权人对出质权利享有变价权和优先受偿权。

  2、质权人行使质权应根据质物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对于汽车来说,可采取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

  3、质押权人不可以通过与质押人协商不经过法院程序就获得该车所有权。

  二、以车设立质押要注意哪些问题

  1、设立质权要书面。

  2、应书面将现质权设定之旨,通知占有债权证书的质权人,并指示其于受清偿后应将其证书交于后顺序质权人。此通知,应由出质人或后顺序债权人为之。

  3、对于第三债务人应通知之。通知第三债务人虽非质权成立的必要条件,然如不通知,则为第三债务人得因支付于出质人而负责;于通知后,第三债务人经出质人及全部债权人同意,始得为支付。

  三、卖之前质权人有哪些权利

  1、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

  2、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质权的保全。汽车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质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动产质押设立书面协议,交付即可,如果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不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以车作为质押并不一定需要登记。但是债权人实现质押权是需要经过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实现,而不能私自将车收为所有。以上就是关于个人质押车怎么卖的相关内容,有其他问题欢迎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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