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是户主可以要宅基地吗
导读:
如果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有以下三点: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调查符合建房条件的,可填写用地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二)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提供的资料:
1、建房户关于使用宅基地或生产经营性用地的申请;
2、《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或《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
3、村、组已履行张榜公布的证明材料;
4、属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须提供城建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5、属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须附违法用地处理结案材料及落实情况。
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供耕地占用税缴费凭证。(三)农村建房收费标准:
农村村民经批准使用宅基地,每户缴纳5元土地证书工本费;
涉及占用耕地的,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由村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占补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不批准占用耕地建房。
非户主的家庭成员一般是不能够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因为他们已经享有了父母的宅基地,已经是有房可住的,还申请宅基地来做什么呢。
要知道宅基地是一项福利,是用来解决农民住房问题的,一个家庭有一块宅基地就可以解决一家人的住房问题了。如果非户口主的家庭成员也可以申请宅基地,那不就是每个农民都拥有宅基地了,那就是对于土地的浪费了。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中,“一户”是根据农村村民户籍管理的户口来作为判断依据的,“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例如,在户口本上登记的为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上所有登记的家庭成员就属于一户,这一户就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家中子女成家后想重新获得宅基地的,可以通过分户来另外申请宅基地。符合农村农民新申请宅基地的情况:
1、户口在本村;能够享受集体利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农村村民没有宅基地的;
3、农村村民成年子女因需要分户,但是已有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扩展资料: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参照各地实际操作:“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不符合农村村民新申请宅基地的情况:1、农村村民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农村房屋的;2、农村村民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3、农村村民户口已经迁出村集体的;
4、农村村民一户一子女已有一处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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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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