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册律师

李传册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济宁

擅长:

法律咨询
  • 李传册
    1.嫁妆和婚前女方买嫁妆所剩余款属于女方个人财产。2.男方所交人身保险,属于男方个人财产。3.棉花和大蒜收入,属于共同财产。4.你做完引后需要调养身体,妈妈和姐姐给几千块钱,属于你个人财产。
    2011-08-15
  • 李传册
    除非你有严重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因素,一般来讲,应判归女方抚养。
    2011-08-15
  • 李传册
    九级伤残赔偿金为6990×20年×20%。其他具体事项及赔偿总额望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2011-07-14
  • 李传册
    临时身份证是可以的。离婚的手续费原则上只允许收9元的工本费。但现实中具体收费数额不等。如向法院起诉,不涉及财产的诉讼费为50元。涉及财产的20万元以内收300元。但愿你对回答的结果满意。
    2011-07-14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传册
  • 执业律所: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08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济宁
  • 地  址:
    济宁市古槐路47号中昊律师楼20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