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娜律师

陈娜

律师
服务地区:吉林-长春

擅长:

法律咨询
  • 陈娜
    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选择定金罚则或者违约金罚则,在对违约罚则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你可以选择定金罚则,个人认为该条款约定不明,不能对抗法律规定,该条款包含在法律规定中,也可从公平原则考虑,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
    2009-04-09
  • 陈娜
    准备好已花费单据等证据材料,起诉解决,同时请求法院先予执行.
    2009-04-09
  • 陈娜
    首先要看该租赁意向书对租赁的房屋、价格、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是否作出了详细的约定,如果作出详细约定,在意向书的内容已具备本合同的构成要件时,它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一旦当事人一方违约,即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没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那么这份意向书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009-04-09
  • 陈娜
    首先确定你手中的收条即支付单上是否明确写明是四个月的房租已交,其次看合同相对应违约条款是否是对逾期交付房租的约定,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合同中没有对逾期交付押金作出约定,他要求支付2倍房租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
    2009-04-09
  • 陈娜
    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具体赔偿吉林省有统一标准.
    2009-04-09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陈娜
  • 执业律所: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0602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吉林-长春
  • 地  址:
    长春市亚泰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