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万律师

吴明万

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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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 吴明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这是合同有此约定的处理。 没有约定的处理有两种方法一,约定按照定额计价的按定额主张权利,二,没有约定按定额的可以委托有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部门鉴定。
    2009-02-13
  • 吴明万
    1、要支持精神赔偿费; 2、不包括
    2009-02-13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吴明万
  • 执业律所:四川陵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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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四川-眉山
  • 地  址:
    仁寿县人民法院正对面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