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凤林律师

胡凤林

律师
服务地区:浙江-金华

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公司企业

法律咨询
  • 胡凤林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应当办理如下手续: (l)该外国人应当向中国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本人护照,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需经该国公证机关或有权部门公证,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方为有效; (2)该外国人必须到我国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3)该外国人和与之结婚的中国人必须双方亲自到我国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有关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2011-04-01
  • 胡凤林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6 5条明确规定:只要货车运载的是商品都需要办理货运车辆营运证。不然就构成非法营运,将被同样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要认为只是拉自己的货物就不构成无证营运,不需要办理营运证
    2010-04-29
  • 胡凤林
    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割,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不是他说要赔偿,你就得赔偿,要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但如果你无法提出夫妻关系已破裂的证据,第一次通常法院不判离。
    2010-04-16
  • 胡凤林
    这个办法暂时可以的,原房主想与你争房子可能性不大,但越迟,土地出让金可能会交得越多。
    2010-04-16
  • 胡凤林
    请参看《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目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四年六月,具体要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2010-04-09
  • 胡凤林
    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应当按照以下法定程序办理。 (一)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在征地方案上,基本农田,或者基本农田之外的耕地,如超过了35公顷,必须另行报经国务院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二)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三)办理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即当地的农村集体组织和原承包耕种土地的农民,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如承包合同),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四)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询意见期限为15日。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五)交付被征收土地。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对于征收农民承包的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变更或解除手续。
    2010-04-09
  • 胡凤林
    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的 但你公司如果有违法行为你也可以要求补偿。如未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未及时发放工资或加班费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均可认为是企业的违法行为,你可以“被迫”辞职。也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偿的。
    2010-04-09
  • 胡凤林
    有专门的海外商账追讨机构,律师事务所与美国财务公司合作,成功后收费,宁波也有这样的律所。
    2010-04-01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胡凤林
  • 执业律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义乌分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307*********49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浙江-金华
  • 地  址:
    义乌市江滨西路311号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