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桥律师

王永桥

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徐州

擅长: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法律咨询
  • 王永桥
    起诉他侵权,让法院传票通知他出庭解决。
    2009-05-23
  • 王永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满意请按采纳
    2009-05-23
  • 王永桥
    无特别约定,不属于共同财产。如该房存在按揭,则婚后所还款的部分,为共同财产。 满意按采纳
    2009-05-23
  • 王永桥
    能。可以以侵犯名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如果情节严重,也可以构成侮辱罪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2009-05-23
  • 王永桥
    不一定必须本人自书,可以打印后签名或按印
    2009-05-22
  • 王永桥
    不可以。《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009-05-22
  • 王永桥
    认可。以结婚证为准。不是无效婚姻。只有具备《婚姻法》 ??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  (一)重婚的; ??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满意的请按采纳
    2009-05-21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永桥
  • 执业律所:江苏铸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003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江苏-徐州
  • 地  址:
    新沂市新安镇钟吾路南首(新沂市人民法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