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华修律师

何华修

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成都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法律咨询
  • 何华修
    您好,邻里纠纷以自行协调为主,如未果再找到村或社等基层干部进行协调处理,如仍然未果可提起相邻权诉讼。
    2011-07-02
  • 何华修
    您好! 首先你们应到规划部门查询规划,看原规划是否是规划为游泳池,如原系游泳池规划后改停车场,看有无规划变更关批准手续,如无可以要求停止施工,恢复原状,按原规划执行。一般来说规划在房屋预售或销售后不得调规。因此针对专业的问题应委托专业律师调查维权。
    2011-07-02
  • 何华修
    您好! 涉嫌什么罪名,情节如何,请将问题仔细些,才能为你解答
    2011-07-02
  • 何华修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的规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准予双方离婚。朋友根据你陈述的情况,男方所实施的行为来看,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是必然的结局,男方的行为虽然导致女方抑郁症,但不是精神病即不是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如男方起诉坚持离婚法院最终会判决离婚的。女方不能得到精神损失补偿,财产分割方面也无大的优势。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可以电话咨询如何面对目前的状况。
    2011-07-02
  • 何华修
    协议离婚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1-07-02
  • 何华修
    您好!不论是在结婚前生的非婚生子女还是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相反其父母对其应尽同样的抚养教育义务。除非孩子并不为其亲生子女。如果你确信孩子是其所生,鉴定也是可以的。当然对方没有强行鉴定的权利。
    2011-07-01
  • 何华修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其中(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的规定,如有证据证明你们分居的事实,就可顺利离婚,否则,可能会因证据不足,第一次法院不会判离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其中生活费一般以当地平均消费支出水平为依据,教育费、医疗费产生后凭据支付,以上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如有疑问可以再来电咨询。
    2011-06-12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何华修
  • 执业律所:四川元绪(郫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77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四川-成都
  • 地  址:
    郫都区望丛中路1092号时代豪庭广场A座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