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庆律师

岳庆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济南

擅长:

法律咨询
  • 岳庆
    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卖方保证房屋是商品房,属于他个人所有,可以正常交易”,现在房子不是卖方在合同中承诺的情况,则是卖方先违约(或有欺诈的成分),作为买方的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2010-04-07
  • 岳庆
    1、你好!你老公婚前买的房子一般是其个人财产,和结婚几年没有关系。你所说的“结婚八年就是共有财产了”,是在《婚姻法》颁布前的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这么规定,但《婚姻法》实施后该条就废除了。 2、按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2010-03-18
  • 岳庆
    1、你好,离婚诉讼,没有胜算不胜算一说,关键看双方感情是否达到破裂,若女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以调解为主,可能不会判离。半年后若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双方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一般会判离。 2、双方的财产分割,若协商不成的,一般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来认定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从而依法判决。
    2010-03-18
  • 岳庆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10-03-12
  • 岳庆
    1、若仅仅因小事吵架就提离婚,是不应该,而且很伤感情的。 2、建议双方冷静后,好好谈谈,应该还没有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吧?
    2010-03-12
  • 岳庆
    1、你所说:“父亲赠予儿子房子126平方,过户的话只有90平方”是什么意思? 2、但要进行房产赠与的话,最好要有书面合同,以免今后引起纷争; 3、不过户,产权还是你父亲的。你今后处分房子都属于无权处分。
    2010-03-12
  • 岳庆
    你好,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你孩子目前在上大一,尚未独立生活,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2010-03-12
  • 岳庆
    1、你好!“你老公要求要回陪嫁的所有物品,说是礼金买的”该说法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返还彩礼要以双方结婚后未共同生活为条件,而你们已经结婚1年多了,你老公的说法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2、具体法律规定你可以参考: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10-03-12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岳庆
  • 执业律所: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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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  址:
    文化东路山师北街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