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杨律师

苏杨

律师
服务地区:四川-成都

擅长:

法律咨询
  • 苏杨
    建议详询税务部门
    2013-12-02
  • 苏杨
    如果是对殴,则不构成自卫情况,所以只能依照伤情按照人身损害判定,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构成轻伤以上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对被告人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按故意伤害定罪量刑,也可能按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如果是这样,对被告人的量刑还要重一些。造成了人身损害,可要求相应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r\n
    2013-12-02
  • 苏杨
    建议详询拆迁办
    2013-12-02
  • 苏杨
    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个人的归个人的。但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因同居关系造成损害,可以要求适当补偿。一般经营项目按照双方的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金额按份共有,建议协商解决。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询
    2013-12-02
  • 苏杨
    建议详询户籍管理部门
    2013-12-02
  • 苏杨
    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决定书划分责任,协商赔偿金额,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询
    2013-12-02
  • 苏杨
    建议协商解决,一般这种商家是不会退的,但是你可以和多人一同向消协投诉,这样退钱几率会大一些,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询
    2013-12-02
  • 苏杨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n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n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n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n  (四)患职业病的;\r\n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n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n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n根据你所诉情况,是算工伤的,建议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来所详谈
    2013-12-02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苏杨
  • 执业律所:四川重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1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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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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