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谦律师

张永谦

律师
服务地区:河北-石家庄

擅长:

法律咨询
  • 张永谦
    双方在合同中可明确约定,或租期届满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合理期限即为腾房或另行寻找承租房的期限。
    2013-05-13
  • 张永谦
    领取营业执照时
    2013-05-13
  • 张永谦
    鉴定伤残等级
    2013-05-13
  • 张永谦
    一方抚养,原则上另一方有探望权。若另一方的探望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可能会有例外
    2013-05-13
  • 张永谦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
    2013-05-13
  • 张永谦
    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有下列特殊情形可能返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你们并未共同生活,可要求返还。至于衣服手机一般不予支持
    2013-05-13
  • 张永谦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13-05-13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永谦
  • 执业律所:河北东方光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A2012*********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北-石家庄
  • 地  址:
    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与槐安路交叉口东北角核四院辅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