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少辉律师

沈少辉

律师
服务地区:湖南-益阳

擅长:公司企业,合同纠纷,继承

法律咨询
  • 沈少辉
    起诉把债权固定下来,判决生效后立即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做的风险:可能因打官司花去一些钱而向对方暂时要不到一分钱;这样做的好处:债权得以确认并保全下来,可以对债务人实行终身追偿。利弊你自己衡量。
    2012-08-23
  • 沈少辉
    要看女方是不是把孩子生下来。孩子不生下来进行人流,可以与男方适当的协商给予一定的补偿,这是道德义务,不具有强制性执行性;孩子生下来的话,男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这是法律义务,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2-08-23
  • 沈少辉
    协议按市场价格进行核算;协商不了,向法院起诉。
    2012-08-23
  • 沈少辉
    请电力部门对电表进行校对或换电表,至于费用可以与开发商或门面业主进行协商。小事化了是最好的。
    2012-08-23
  • 沈少辉
    是否有效,得看具体情况。如果说离婚协议上关于复婚的约定附有条件,也就是说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复婚的话,在经过重新领取结婚证的程序后,该约定是有效且发生效力;如果不经过重新领取结婚证的程序,该约定有效但不发生效力。
    2012-08-21
  • 沈少辉
    与小车车主按责任比例分担除交强险赔付之外的费用。
    2012-08-21
  • 沈少辉
    请律师帮你调户籍信息,用以代替户口簿,然后拿调出的户籍信息去办结婚证。
    2012-08-21
  • 沈少辉
    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民发〔2007〕64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事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人事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财务局: 2004年10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提高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2006年7月1日,国家机关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为适应有关政策的调整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本《通知》下发后,《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民优函〔1994〕212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民政部 人事部 财政部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2012-08-23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沈少辉
  • 执业律所:湖南金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309*********79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湖南-益阳
  • 地  址:
    湖南省南县南洲镇永红路(司法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