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青梅律师

张青梅

律师
服务地区:重庆-重庆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法律咨询
  • 张青梅
    事实阐述不清,请明确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是什么。另,请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2012-07-28
  • 张青梅
    去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建议委托律师查询。
    2012-07-28
  • 张青梅
    具体时间要看被申请单位(用人单位)是否就你受伤性质(工伤)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以及对你的伤残等级是否申请了重新鉴定。如果都没有,则你拿到鉴定结论后可以立即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如果被申请人不向法院起诉的话,你会很快拿到应得的赔偿款。
    2012-07-27
  • 张青梅
    鉴于你所受伤情通过交通事故赔偿,有可能评不上伤残等级。因此请你及时(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单位申报,单位不申报的,你自行去所在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然后赂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据此提出工伤赔偿。
    2012-07-27
  • 张青梅
    职业病认定有一定难度,请你们一定要保管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并进行职业病诊断,如确诊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12-07-27
  • 张青梅
    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012-07-26
  • 张青梅
    你的问题确实不清不楚。如果你是包工头,则不承担伤者工伤赔偿金。如果你是以公司(劳务、建筑公司等非个人形式出现,则你要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
    2012-07-26
  • 张青梅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的,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如你所述,有确凿证据证明男方有过错导致离婚,则可以要求男方少分财产。
    2012-07-26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青梅
  • 执业律所:重庆星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001*********49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重庆-重庆
  •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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