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富强律师

孔富强

律师
服务地区:浙江-金华

擅长:

法律咨询
  • 孔富强
    因侵犯他人健康权而导致的赔偿,赔偿项目中,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误工费以实际收入损失弥补为原则(需提供证据证明收入情况),否则,区分农民与居民按相关标准支付。护理费一般根据住院时间确定,而交通费则需提供票据,但每天原则上不超过30元。
    2013-04-05
  • 孔富强
    无主体资格用工方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无效,可视为雇佣关系。具体见材料方可得准确结论!
    2013-04-05
  • 孔富强
    建议向当地公安户籍管理窗口咨询。
    2013-04-05
  • 孔富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2013-04-05
  • 孔富强
    建议先就受伤情况,带上就医材料,包括病例、X光片、出院小结等向鉴定机构咨询,如果构成伤残,申请鉴定是必要的。金华精诚司法鉴定所。82460202
    2013-04-05
  • 孔富强
    此情况可以找房产公司协商,就合同相关内容进行修正。
    2013-04-05
  • 孔富强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只要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你是那企业员工,且可以证明上班时间材料,你的案件是有得做的。具体需要根据自己情况考虑。
    2011-11-18
  • 孔富强
    要准确答复到当地律师楼咨询
    2011-11-18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孔富强
  • 执业律所:浙江宾虹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A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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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浙江-金华
  • 地  址:
    金华市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