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清凯律师

余清凯

律师
服务地区:贵州-贵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综合

法律咨询
  • 余清凯
    非法同居不需要办证.
    2011-08-06
  • 余清凯
    法律上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你借据上约定的还款之日起两年内.为保证该份债权,你可以在快到期时,让期重新给你补写欠条,或是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催收.
    2011-08-06
  • 余清凯
    1、六级伤残,和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无伤残津贴; 2、所称“老工伤纳入统筹”是否是指养老保险?如在上班期间单位未为你购买养老保险,可要求单位为你补买。时效为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内提出。 3、六级伤残的赔偿金为你受伤时前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单位向你支付14个月。但你现在提起,可能也超过时效,具体还得看你的手上的材料才能确定。 哪果你现在和单位以未为你交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经补偿。
    2011-08-06
  • 余清凯
    是否有人能证明你借钱给他的事实?你向他催要时是否有电话录音?如没有任何证据,而他又否认,那就认倒霉吧!
    2011-08-06
  • 余清凯
    不能得到继承.除有扶养关系外,继承只能发生在直系亲属之间.
    2011-07-12
  • 余清凯
    先落实能否办理产权.没有产权的,不能上市,建议不要购买.同时,即使有产权,也要确定是车位的产权还是住宅的产权.如果规划是用于停车的车库的话,要改为住房,还得要申请改规划,才能正式作为住宅使用.
    2011-07-12
  • 余清凯
    据你所说,你们结婚时用的房子应该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作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发生赠与等对所有权可能产生变动行为的,依然仅属于夫妻一方所有.你所说的该套房子,就你目前陈述的情况来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依法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11-07-11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余清凯
  • 执业律所:贵州维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201*********27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贵州-贵阳
  • 地  址:
    贵阳市富水北路68号物资综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