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河南长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濮阳市人民路中段,市政府西400米路南)濮阳市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房地产、婚姻家庭、公司法务、合同事务等及非诉讼法律事务。执业以来,已办理各类案件几百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
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属于管理制度。可以向单位反映。
不构成。
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该赔偿所有费用。
属于工伤。只要能证明是在工厂受伤的就行。
你好!属于人事管理制度,不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