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男,,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主要业务范围: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务、合同谈判及纠纷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解决。
擅长:
如死亡者未留遗嘱,则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其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
同意张春霞律师意见.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 6条第1款规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2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3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因此,如果你父亲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还未到期,你们迁入的又是县级城市的话,你父亲仍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土地和费用。
公司无权以此为由辞退她,辞退必须以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你好!你应该找有资质的机构对你家房屋现有状况的成因进行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与对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问题过于笼统,建议自行查阅<合伙企业法>寻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