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
周晓明律师,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主任,民建会员。从事律师行业十余年,于2004年成立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周晓明自从事律师职业
在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遗产一直没有分割,则没有时间限制!
赡养义务不会有任何区别!
如果父母出资没有任何约定则视为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则此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
直接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房子是你老公婚前购买应认定为其婚前财产,但你们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以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