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黄德前律师,中共党员,山西大学法律本科,长治医学院医学影像专业5年制本科,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只做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案件中涉及身体伤害的案件
擅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医疗纠纷
从法律上将法院应该给你执行。但是,孩子不属于物品,执行难度较大。如果法院真想给你执行的话,你可以采取曲线救国的方法——法院以男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吓唬吓唬,男方应该就乖乖把孩子给你送回了。具体建议电话联系我。
1000元不划算。可以起诉。就当买个教训或是交了个朋友。
只需证明在工作单位,从事工作相关的事情就可以了。所谓工作时间内,主要是指从事工作相关的事情的时间内。并不是必须按点算时间。
不能。离婚必须双方到场确认身份后方可办理。
你们不需要离婚。你们仅仅属于同居关系。
有意可以带上资料当面咨询,但是,可以肯定县医院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