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美律师具有英文和法律双重专业背景,兼具企业管理和执业律师等多重职业背景,历任跨国企业主管、高校教师、外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北美大型上市公司法务经理、专职律师等职,在境内外投资、跨国并购、企业经营管理及风险防范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擅长: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劳动纠纷
近日手边两个案件都有点让我“痛心疾首”。一个是二审阶段办理的委托手续。经过阅卷发现,一审法院确实存在程序上的不当之处,比如,未审查一份对我方来说具有关键作用的证据,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时未重新指定相应的举证期等等,但是更大的问题在于,当事人在一审阶段未能充分行使自己的诉权,比如,无视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当中的关键的时限、期间,未申请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在庭审过程中对明显存有疑点的对方证据未能发表任何意见,更为‘气愤’的是,在一审两次庭审过程中对同一个问题竟然做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相互矛盾的解释,这一切的一切都导致我们在二审中极为被动,甚至一度被法官质问:你现在跟一审的时候说的不一样,一审两次庭审说的也不一样,你到底想干什么?另外一个是一个执行+(准)再审案件,原本执行阶段眼看就要完成,谁知对方要做最后的“垂死挣扎”,在确定的强制执行日当天就执行阶段的一个追加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在法院再审审查阶段办理了委托手续,我的任务是“打”掉这个再审申请。通过阅卷发现,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几乎无可争辩,诉讼权利也获得了较好地保障,让人“痛心疾首”的是,在长达10年的诉讼+执行进程中出现长期无人跟进案件进展的情形,导致案件一拖再拖直至今日仍未解决。所以,到底什么时候应当请律师呢?当你卷入诉讼、纠纷时,首先一定一定一定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不是儿戏,稍有不慎,有可能让你倾家荡产,即便不倾家荡产也有很大机会让你元气大伤;其次,当你觉得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时一定要寻求专业人员帮助,最好最省事的办法就是委托一个或几个专业律师全程办理和跟踪;再次,当你对案件的走向有一定的把握,感觉就差‘临门一脚’时最好还是不要放松警惕。
贸仲,想说爱你不容易2012年8月1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委”)在其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了一份公告,题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约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的案件的管理公告》(下称“管理公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下称“贸仲上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下称“贸仲华南”)。管理公告称自2012年8月1日起,中止对贸仲上海、贸仲华南接受仲裁申请并管理仲裁案件的授权,并在公告中要求,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贸仲上海或贸仲华南仲裁的,自2012年8月1日起,当事人应向贸仲委申请仲裁,由贸仲委秘书局接受仲裁申请并管理案件。3天后,贸仲上海和贸仲华南开始反击。8月4日,贸仲上海和贸仲华南发布联合声明,对贸仲委“收回两分会接受仲裁申请并管理仲裁案件的授权”一事作出回应。2012年10月22日,贸仲华南更名为“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同时使用“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名称,并宣布继续受理约定由“贸仲华南”仲裁的案件。并获得广东司法局及法院的支持和确认。2013年4月16日,贸仲上海更名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同时启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名称,并宣布继续受理约定由“贸仲上海”仲裁的案件。并获得上海司法局及上海法院的支持和确认。“战争”似乎还在继续......这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光名称就一大堆,极有可能面临很多“扯皮”。举个例子,如果在上述风波发生之前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了由“贸仲上海”仲裁,一方向现在的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另一方可以这么来“扯皮”:我们约定的是“贸仲”,而贸仲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即位于北京的那个机构,而“贸仲上海”中的上海是指仲裁的地点,也就是应该由贸仲在上海进行仲裁。如果一方向北京的贸仲申请仲裁,这个“皮”可以这么扯:“贸仲上海”是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其现在已经更名为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所以应该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你可能早已经头晕了。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幸没有就应该由谁来仲裁扯皮,接下来的问题是,作出来的仲裁裁决能否得到法院的承认和执行?深圳国际仲裁院的裁决在广东范围内应该没有问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裁决在上海也应该没有问题,那出了广东和上海呢,其他各地的法院是否会给予同样的礼遇?目前来说还存疑。这样一来,原本为了省时省力方便快捷的目的选择仲裁方式最后可能比由法院解决更费时费力,很可能会苦不堪言。如果你已身陷其中,祝你好运。如果你还没有身陷其中,即虽然已经约定了由上述任何一个“贸仲”仲裁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纠纷产生,或者虽然准备签署约定仲裁为纠纷解决方式的合同但还没有最后签下来,我的建议是,赶紧找对方一起坐下来协商变更原来已经签好或拟签的条款,下面是几个Tips:1.如果一定要用上述任何一个“贸仲”的话,请清楚无误地明确到底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还是“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如果有几个名称的,同时写上,如“又名.....”,并清楚无误地明确所采用的仲裁规则、仲裁地、仲裁语言、仲裁庭等等一切有关事项,着眼于未来仲裁裁决能够得以执行。2.如果一定要采用仲裁方式的话,推荐一下,除了上述的“贸仲”之外,还有一些没有发生“风波”的仲裁机构,如,深圳有深圳仲裁委员会,广州有广州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也就是说,“贸仲”能受理的,这些仲裁机构一般也能受理。3.要么,干脆摒弃仲裁,约定由法院处理纠纷。尽早行动!
近日,淘宝通过了允许店主离婚、死亡后将网上店铺分割、继承的新规定,3月18日,本人接受了《环球时报》英文版的采访,就此事发表了意见:网络社会早已是我们工作、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网络而形成的虚拟财产(如网上店铺、金币等)理应可以转让、继承等方式流通,电商平台的禁止和限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也有违私有财产的本质特点。ByFangYunyu
应在贵州起诉。
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通过仲裁要求足额支付。
开展经营活动需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在中国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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