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青律师执业于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苗律师自从业以来,曾代理多起民商事案件,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切实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付出了最大的贡献,受到当事人一致的好评。擅长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劳动合同纠纷等领域。以女性的视角分析解决问题。办案经验丰富。致力于打造一流的律师团队,提供优质的服务。另外,苗青律师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竭诚为需要法律服务的人士提供帮助。严格遵守《律师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以诚待人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苗青律师执业于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苗律师自从业以来,曾代理多起民商事案件,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切实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当事人合法权益付出了最大的贡献,受到当事人一致的好评。擅长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劳动合同纠纷等领域。以女性的视角分析解决问题。办案经验丰富。致力于打造一流的律师团队,提供优质的服务。另外,苗青律师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竭诚为需要法律服务的人士提供帮助。严格遵守《律师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以诚待人
男方: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电话:女方: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电话:男方与女方于XX年XX月X日(经人介绍、自由恋爱)相识,并于XX年X月X日于XX市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合好的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男女双方属自愿离婚。二、婚生子XXX由X方抚养,随X方生活,X方自愿于给付抚养费每月XXX元,子女的医疗费及学费双方平均分担。X方可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每月探视孩子X次。探视方式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存款,现男方名下存款XX万元,女方名下存款XX万元,双方协商平均分割存款,由X方于XX年X月X日这前一次性给付X方XX万元。2、房屋。男女双方现有房屋X套,登记在X方名下,位于XX区XX路XX小区X单元X楼X号的房产归X方所有。X方一次性补偿X方XX万元。3、其它财产:婚前夫妻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四、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1、双方确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2、双方确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XX年X月X日向XXX所借的XX万元,由X方负责偿还;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中已明确列明,除上述XXXX外,并无其它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应向X方支付违约金XX万元。七、其它约定1、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必须满足为夫妻共同生活而形成债务之条件。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还必须就所负债务的原因,过程、资金去向等作出详尽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据据以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否则,则可能由于举证责任不到位而不被法院支持。《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根据该条规定,我国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上,采取的是以债务的发生时间为原则,以特殊约定为例外的判断标准。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王男与李女于200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王小,婚后购得房产一套,同年取得房产证,注明产权人为李女。双方婚后经常发生矛盾,于2006年协议离婚,约定儿子由男方王男抚养,双方婚后所得房产归儿子王小所有。此后王男并没有及时将房产办理过户。一年之后,王男发现李女已将该房产卖给赵某,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此后李女便下落不明。王男做为王小的法定代理人,以王小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李女与赵某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法院审理认为,王男与李女离婚协议上约定房产归儿子王小所有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随意撤销,但双方离婚后,王男作为王小的法定代理人,没有及时主张王小的权利,请求变更房屋过户手续,致使李女以合理价格将房屋卖给赵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王男及王小并无证据证明赵某存在恶意,故判决李女与赵某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由李女向王小返还出卖房屋所得钱款。案例评析:本案中王男与李女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王男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没有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造成了李女私自处分他人财产的后果。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自己对财产和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后,便签署协议,通常只对财产的处分做出明确约定,通俗的说就是哪些财产是你的,哪些财产是我的,但是对于财产的交付没有明确约定,即没有明确财产交付的时间,也没有约定财产交付的方式,这就留下了隐患。也就造成了本案中李女私自处分财产的后果,本案中赵某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合法有效的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是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有欠条就可以做为证据,可以起诉到法院。
由医院开具病假条为准。
要根据你参加的医保机构的具体要求来定。
要由保险合同的内容来决定。
不能算是工伤。